哮喘患者多数情况下可以献血,但需满足症状稳定、无急性发作且未使用激素类药物等条件。
1、症状稳定
哮喘患者献血前需确保至少1个月内无喘息、胸闷等急性发作症状,肺功能检查结果接近正常。
2、药物限制
使用吸入性糖皮质激素或短效β2受体激动剂控制病情的患者可献血,但口服或静脉用激素者需停药3个月以上。
合并严重肺气肿、肺心病等并发症时禁止献血,轻度过敏性鼻炎等共存疾病需经医生评估。
4、献血禁忌
献血当日出现咳嗽、呼吸困难等先兆症状应立即中止献血,既往有哮喘持续状态病史者不建议献血。
献血前需如实告知哮喘病史,献血后注意观察呼吸状况,避免接触冷空气等诱发因素,建议携带急救药物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