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骨骨折的伤残等级通常为九级或十级,具体取决于骨折严重程度、愈合情况及功能障碍程度。伤残等级评定需结合临床检查与《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主要影响因素包括骨折移位情况、愈合后腕关节活动度、是否存在创伤性关节炎等。
无移位的单纯舟骨骨折愈合后功能障碍较轻,多评为十级伤残;粉碎性骨折或合并其他腕骨损伤可能影响关节稳定性,可能评为九级。
骨折延迟愈合或骨不连会导致持续性疼痛和腕关节活动受限,可能提升伤残等级至九级;良好愈合者通常维持十级。
腕关节背伸或掌屈功能丧失超过25%可能评为九级;功能丧失在10%-25%之间多为十级。
继发创伤性关节炎、腕关节僵硬等并发症会加重功能障碍,可能影响最终评级。
建议携带完整病历资料至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专业评估,日常需避免患肢负重并遵医嘱进行康复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