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眼症患者可以适度使用手机,但需严格控制使用时间和环境湿度,避免症状加重。
建议单次使用手机不超过20分钟,每日累计不超过2小时,使用期间每20分钟远眺6米外景物20秒。
将屏幕亮度调至与环境光一致,开启护眼模式减少蓝光刺激,避免在黑暗环境中使用手机。
使用手机时保持室内湿度在40%-60%,可配合使用人工泪液如玻璃酸钠滴眼液、羧甲基纤维素钠滴眼液、聚乙烯醇滴眼液。
保持手机屏幕略低于眼睛水平线,距离面部40-50厘米,避免因过度睁眼导致泪液蒸发加速。
建议同时增加深海鱼类、胡萝卜、蓝莓、核桃等富含维生素A和欧米伽3的食物摄入,若出现眼痛、视物模糊需立即停用手机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