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斑狼疮患者可以怀孕,但需在病情稳定且医生指导下进行妊娠计划。系统性红斑狼疮可能增加妊娠风险,需关注疾病活动度、药物调整及产科随访。
妊娠前需由风湿免疫科评估疾病活动度,抗磷脂抗体阳性或肾脏受累者需谨慎。病情稳定至少6个月可降低妊娠并发症概率。
羟氯喹可继续使用,甲氨蝶呤等致畸药物需提前3个月停用。妊娠期可选用泼尼松、硫唑嘌呤等相对安全药物控制病情。
妊娠期间需每月监测尿蛋白、血压及胎儿发育,孕晚期加强胎儿心电监护。子痫前期和胎儿生长受限是常见并发症。
多数患者可阴道分娩,严重血小板减少或肺动脉高压需剖宫产。产后需警惕病情复发,哺乳期用药需重新评估安全性。
建议妊娠全程多学科联合管理,避免自行停药,定期检测抗双链DNA抗体和补体水平,保持适度运动与低盐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