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心脏病可能由妊娠期血容量增加、原有心脏疾病加重、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围产期心肌病等原因引起。
妊娠期血容量增加会导致心脏负荷加重,可能诱发心力衰竭。建议定期产检监测心功能,必要时限制钠盐摄入。
原有心脏瓣膜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基础疾病在妊娠期可能加重。需在孕前评估心脏功能,孕期密切监测,可使用地高辛、呋塞米等药物控制症状。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可能导致心脏后负荷增加。需控制血压,可使用拉贝洛尔、硝苯地平等降压药物,严重时需终止妊娠。
围产期心肌病是妊娠特有的心肌病变,表现为心功能急剧下降。需绝对卧床休息,使用利尿剂、血管扩张剂等药物,必要时进行机械辅助循环。
妊娠合并心脏病患者应保证充足休息,避免剧烈活动,定期监测体重和血压变化,出现气促、水肿等症状需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