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活动期不建议怀孕,病情稳定后需经医生评估再考虑妊娠。肺结核对母婴健康的影响主要有传染风险、药物副作用、胎儿发育受限等。
活动期肺结核可能通过飞沫传播给新生儿,建议痰菌转阴后再备孕,孕期需严格隔离防护。
利福平等抗结核药物可能导致胎儿畸形,需在孕前3-6个月调整用药方案,改用乙胺丁醇等相对安全药物。
结核病会加剧母体营养缺乏,妊娠可能加重贫血、低蛋白血症,需提前补充铁剂、维生素D等营养素。
妊娠期免疫力变化可能诱发结核复发,建议完成规范治疗并稳定半年以上,定期复查胸部影像学。
备孕前应完成抗结核治疗疗程,经痰培养、胸部CT等确认病灶稳定,孕期需在感染科与产科联合随访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