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革热多数情况下可以自愈,但需密切观察病情变化。登革热属于自限性疾病,病程通常持续7-10天,恢复情况与患者免疫力、病毒毒力、是否出现并发症等因素有关。
仅表现为发热、头痛等症状时,可通过补液、休息等支持治疗自行缓解,无须特殊药物干预。
出现高热、肌肉关节痛等症状时需对症处理,可遵医嘱使用对乙酰氨基酚退热,禁用阿司匹林类药物。
发病3-7天可能出现血小板减少或血浆渗漏,表现为腹痛、呕吐等,此时需立即就医监测生命体征。
若发展为登革出血热或休克综合征,必须住院治疗,死亡率可达20%,需静脉补液及重症监护。
患病期间应保持充足水分摄入,使用蚊帐防止蚊虫叮咬传播病毒,出现持续呕吐、意识模糊等症状须急诊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