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型肝炎抗体阳性通常说明既往或现症感染丙型肝炎病毒,可能由病毒暴露后免疫反应、既往自愈感染、现症慢性感染、检测假阳性等原因引起。
接触丙肝病毒后免疫系统产生抗体,但病毒可能已被清除。建议通过核酸检测确认病毒活性,无须特殊治疗,定期监测肝功能即可。
约15%-25%感染者可自发清除病毒,仅遗留抗体阳性。需检查HCV RNA阴性及肝功能正常,无须用药,避免饮酒损伤肝脏。
抗体阳性伴HCV RNA阳性提示慢性感染,可能与输血史、静脉吸毒有关,常出现乏力、肝区不适。可遵医嘱使用索磷布韦维帕他韦、格卡瑞韦哌仑他韦等抗病毒药物。
免疫功能异常或妊娠可能导致假阳性,需重复检测并结合核酸结果判断。排除感染后无须干预,避免过度焦虑。
确诊后应戒酒并控制体重,适当补充优质蛋白和维生素E,每3-6个月复查肝脏超声和弹性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