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视和散光均属于屈光不正,二者严重程度需根据具体度数及并发症风险综合判断,散光易导致视疲劳和夜间视力下降,高度近视可能引发视网膜病变等器质性损害。
近视表现为远视力下降,散光则远近视力均受影响且可能出现重影,后者对日常视觉质量干扰更明显。
600度以上高度近视可能增加视网膜脱离、青光眼等风险,散光通常不直接导致器质性眼病。
散光矫正需精确测量轴位,验配不当易残留视物变形,近视矫正相对更易达到理想视力。
近视可能随年龄增长度数加深,散光度数通常较稳定,但规则性散光可能伴随圆锥角膜等进展性疾病。
建议定期进行医学验光检查,高度近视患者需每年筛查眼底,散光患者应选择非球面镜片减少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