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甲减患者产后是否继续服药需根据甲状腺功能复查结果决定,主要影响因素有产后甲状腺功能恢复情况、促甲状腺激素水平、抗体状态及哺乳需求。
产后6周需复查促甲状腺激素和游离甲状腺素水平,若指标持续异常需继续服用左甲状腺素钠,定期监测直至稳定。
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阳性者更易出现持续性甲减,即使指标正常也应延长随访周期,必要时维持小剂量药物。
左甲状腺素钠可安全用于哺乳期,药物通过乳汁的量极低,但需在用药后4小时再哺乳以进一步降低风险。
产后药物剂量通常比孕期减少30%-50%,每4-6周复查调整,避免过度治疗导致心悸、手抖等甲亢症状。
建议产后坚持母乳喂养期间每日增加碘摄入至250微克,避免食用致甲状腺肿物质如卷心菜,定期监测婴儿甲状腺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