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疗副作用一般持续2-8周消退,实际时间受到照射部位、累积剂量、个体耐受性、护理措施等多种因素影响。
头颈部放疗的口腔黏膜炎约3-5周恢复,盆腔放疗的肠道反应可能持续6-8周,不同器官组织修复速度差异明显。
常规分割放疗的皮肤红斑2-3周消退,接受大剂量照射的纤维化改变可能持续数月,剂量越高恢复越慢。
年轻患者骨髓抑制恢复较快约2-4周,合并基础疾病者疲劳症状可能延长至2个月以上。
规范使用皮肤保护剂可缩短放射性皮炎病程1-2周,营养支持能使黏膜损伤提前7-10天愈合。
治疗期间建议记录症状变化,配合医用级敷料和康复新液等辅助治疗,避免抓挠或摩擦受损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