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DHA一般建议从孕早期开始补充直至哺乳期结束,具体时间受到孕周、膳食摄入量、胎儿发育需求、医生建议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妊娠12周前可开始补充DHA,此时胎儿神经系统快速发育,每日建议摄入200毫克,优先通过深海鱼类等食物获取。
妊娠13-27周需持续补充,此阶段胎儿脑细胞增殖加速,若膳食不足可选用藻油DHA补充剂,避免选择含重金属风险的鱼油。
妊娠28周后仍须维持DHA摄入,有助于胎儿视网膜发育,哺乳期持续补充可通过乳汁传递给婴儿,建议选择单方DHA制剂。
双胎妊娠或既往早产史孕妇可能需要延长补充周期,存在妊娠糖尿病等并发症时需遵医嘱调整剂量,素食者应重点监测DHA水平。
孕期饮食应每周安排2-3次低汞鱼类,同时搭配核桃、亚麻籽等富含α-亚麻酸的食物,所有营养补充剂使用前需经产科医生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