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高血压的诊断标准为妊娠20周后出现收缩压≥140毫米汞柱和/或舒张压≥90毫米汞柱,且需间隔4小时以上重复测量确认。
收缩压≥140毫米汞柱或舒张压≥90毫米汞柱,需排除慢性高血压病史,测量时取静息坐位,袖带与心脏平齐。
两次测量间隔至少4小时,若首次测量异常需复测,避免情绪激动、运动后立即测量影响结果准确性。
妊娠期高血压为单纯血压升高;子痫前期则伴随蛋白尿或器官功能障碍;慢性高血压合并妊娠指孕前已存在高血压。
双胎妊娠、肥胖、高龄孕妇等高风险人群需加强监测,血压≥160/110毫米汞柱属重度需紧急干预。
确诊妊娠高血压后应限制钠盐摄入,每日监测血压变化,出现头痛、视物模糊等症状需立即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