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瞳前后散光度数可能出现变化,主要与睫状肌调节状态、角膜形态测量误差、晶状体位置改变、屈光介质透明度等因素有关。
散瞳前睫状肌紧张可能掩盖部分散光,药物麻痹睫状肌后暴露真实屈光状态,需通过验光师重新测量确认。
未散瞳时角膜曲率检测易受眼睑压迫影响,散瞳后角膜地形图测量更准确,可能导致散光轴向或度数差异。
瞳孔扩大可能改变晶状体在眼内的相对位置,轻微影响光线折射路径,造成50度以内的散光波动。
散瞳后更易发现晶状体混浊或玻璃体变性导致的屈光介质异常,此类情况需结合裂隙灯检查综合判断。
建议散瞳后24小时待调节功能恢复再进行复验,避免剧烈运动并佩戴墨镜减少畏光不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