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烧伤属于最严重的烧伤程度,表现为全层皮肤及皮下组织坏死,可能损伤肌肉、骨骼或神经,通常由火焰、高温液体、化学物质或电击引起。
三级烧伤穿透表皮和真皮层,累及皮下脂肪层甚至更深组织,创面呈苍白、焦痂或炭化状,痛觉消失。
烧伤区域完全丧失再生能力,常伴有血管栓塞,需手术清创和植皮修复,易继发感染或全身炎症反应。
可能出现休克、败血症或多器官功能障碍,需立即进行液体复苏、抗感染治疗及重症监护。
愈合后遗留严重瘢痕和功能障碍,需长期进行康复训练,部分患者需多次整形手术改善外观和功能。
三级烧伤患者应立即送往烧伤专科医院,治疗期间需严格营养支持,康复阶段配合压力衣治疗和功能锻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