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力衰竭按严重程度分为四级,主要依据纽约心脏病学会心功能分级标准,包括心功能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1、Ⅰ级:
日常活动无限制,普通体力活动不引起呼吸困难、乏力等心衰症状,属于最轻度阶段。
2、Ⅱ级:
轻度活动受限,休息时无症状,但中等强度活动如爬楼梯、快步走时可出现心悸或气促。
3、Ⅲ级:
活动明显受限,轻微活动如穿衣、洗漱即可诱发症状,静息状态下可缓解,属于中重度阶段。
4、Ⅳ级:
静息状态下持续存在心衰症状,任何体力活动均会加重不适,常需卧床休息,为最严重级别。
心衰患者需限制钠盐摄入,遵医嘱规范用药,定期监测体重及症状变化,出现气促加重或下肢水肿时应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