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甲减指标恢复正常后是否继续用药需根据促甲状腺激素水平、抗体状态及妊娠阶段综合评估,通常孕早期仍需维持治疗,中晚期可能调整剂量。
促甲状腺激素值稳定在孕周特异性范围内可考虑减量,但低于2.5mU/L前不建议完全停药,避免反弹影响胎儿神经发育。
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阳性者复发风险高,即使指标正常也需维持小剂量左甲状腺素钠,通常每日25-50μg预防性补充。
孕12周前胎儿完全依赖母体甲状腺激素,此阶段必须持续用药;孕20周后胎儿甲状腺开始功能代偿,可在监测下谨慎调整剂量。
用药调整后每4周需复查甲状腺功能,产后6周应重新评估,部分桥本甲状腺炎患者可能需终身替代治疗。
建议严格遵循内分泌科医师指导调整用药,日常注意海带紫菜等富碘食物摄入控制,避免影响药物吸收的钙铁补充剂同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