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孕妇糖耐量检查一般在孕24-28周进行,实际时间可能受到妊娠糖尿病风险因素、产检医院安排、孕妇血糖波动情况、胎儿发育状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孕中期24-28周是糖耐量筛查的标准窗口期,此时胎盘分泌的激素达到高峰,能更准确反映胰岛素抵抗情况。
存在肥胖、高龄、糖尿病家族史等高危因素的孕妇,部分医院可能提前至孕16-18周进行首次筛查。
孕早期空腹血糖异常或尿糖阳性的孕妇,需在首次异常结果后1-2周内尽快完成糖耐量确诊试验。
严重孕吐或急性感染等特殊情况可能暂缓检查,但最迟不宜超过孕32周,避免错过干预时机。
建议孕妇按时完成产检,检查前3天保持正常饮食,空腹8-14小时后于上午进行检测,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波动影响结果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