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女性糖尿病患者在血糖控制良好的情况下可以安全生育,妊娠前需评估血糖水平、并发症情况及用药调整。
建议孕前3-6个月进行糖化血红蛋白检测,目标值控制在7%以下,同时筛查糖尿病视网膜病变、肾病等并发症。
妊娠期需将空腹血糖控制在5.3mmol/L以下,餐后2小时血糖不超过6.7mmol/L,可遵医嘱使用门冬胰岛素、地特胰岛素等妊娠期安全药物。
妊娠可能加重视网膜病变和蛋白尿,需每3个月进行眼底检查,定期监测尿微量白蛋白及肾功能。
无并发症者可等待自然临产,合并血管病变者建议38-39周终止妊娠,巨大儿或血糖控制不佳者需考虑剖宫产。
妊娠期间需坚持糖尿病饮食并配合适度运动,定期监测胎儿发育情况,产后注意调整胰岛素用量并持续随访血糖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