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压达到140/90毫米汞柱以上时通常需要药物干预,具体用药时机需结合高血压分级、合并症风险、生活方式干预效果等因素综合评估。
一级高血压患者若生活方式调整3个月未达标需启动药物治疗,二级以上高血压确诊后应立即用药。
合并左心室肥厚、肾功能异常等靶器官损害者,即使血压未达二级标准也需及时药物控制。
糖尿病患者血压超过130/80毫米汞柱,或合并冠心病者血压持续超过120/80毫米汞柱应考虑用药。
65岁以上老年人收缩压超过150毫米汞柱需启动药物治疗,80岁以上高龄患者可适当放宽至160毫米汞柱。
确诊高血压后应定期监测血压变化,低盐饮食配合适度运动有助于辅助控制血压,具体用药方案须由心血管专科医生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