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岁以上老年人的空腹血糖一般控制在7.0-9.0mmol/L,餐后2小时血糖不超过11.1mmol/L,实际标准需结合个体健康状况、用药情况、并发症风险等因素综合评估。
健康状态稳定的高龄老人,空腹血糖可放宽至7.0-8.5mmol/L,避免低血糖风险。
伴有心血管疾病或肾功能不全者,空腹血糖建议维持在8.0-9.0mmol/L,需定期监测肾功能和心功能。
存在痴呆或生活自理能力下降的老人,血糖控制可适度放宽,重点预防低血糖导致的跌倒风险。
预期生存期较短者以症状管理为主,避免频繁血糖监测带来的负担。
高龄糖尿病患者应定期进行营养评估,保持适度活动,监测血糖时优先选择疼痛感较轻的指尖侧边采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