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视力表检查距离为5米,部分紧凑型视力表可缩短至2.5米或3米,实际距离需根据视力表类型、空间条件及检查要求调整。
国际通用标准视力表(如Snellen视力表)要求被测者站立在5米外,此时视标对应视角为5分视角。
空间不足时可采用平面镜反射法,将视力表置于2.5米处,通过镜面反射实现等效5米光路。
近视力检查使用专用近用视力表(如Jaeger表),通常保持33-40厘米阅读距离。
电子视力投影仪可通过调整投射距离适应不同检查环境,需确保视标大小符合国际标准。
检查前应避免揉眼或过度用眼,儿童及屈光不正者需在专业验光师指导下进行视力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