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人正常血糖应控制在空腹4.4-7.0mmol/L、餐后2小时低于10.0mmol/L,具体目标需根据年龄、病程、并发症等情况个体化调整,主要影响因素有年龄与病程、低血糖风险、并发症状况、生活方式。
年轻、新发、无并发症者建议严格控制,空腹接近正常下限,餐后尽量接近正常水平;老年或病程较长者适当放宽标准,避免低血糖危害。
使用胰岛素或促泌剂类药物者低血糖风险高,控制目标需适度放宽,空腹可放宽至7.0mmol/L左右,餐后不超过11.1mmol/L,优先保障安全。
合并心脑血管疾病、肾功能不全或视网膜病变时,血糖控制目标相应放宽,空腹可允许在7.0-8.0mmol/L之间,餐后不超过11.1mmol/L,延缓并发症进展。
饮食规律、运动量稳定者血糖波动小,可追求更严格目标;饮食不规律或运动依从性差者目标适当放宽,减少血糖剧烈波动带来的血管损伤。
血糖控制需兼顾达标与安全,建议定期监测糖化血红蛋白反映长期控制水平,日常保持规律进餐、适量运动、遵医嘱用药,避免自行调整方案,出现反复低血糖或血糖显著升高时及时就医调整治疗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