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绞痛严重程度通常分为4级,主要依据加拿大心血管学会分级标准,包括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1、Ⅰ级:
日常体力活动不受限,仅剧烈或持续用力时诱发胸痛,休息可缓解。
2、Ⅱ级:
轻度体力活动受限,快步行走、爬坡或餐后活动时出现症状,平地步行超过两个街区可能诱发。
3、Ⅲ级:
明显活动受限,轻微活动如穿衣、慢步即可引发症状,日常活动需他人协助。
4、Ⅳ级:
任何体力活动甚至静息状态下均可发作,常伴急性心肌缺血风险,需紧急医疗干预。
心绞痛患者应避免过度劳累和情绪激动,遵医嘱规范用药并定期复查心电图和心脏功能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