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肿瘤药物在特定情况下可能导致心肌梗死等心脏毒性反应,但多数患者可在严密监测下继续用药。是否继续使用需综合评估肿瘤治疗需求、心脏风险分级、药物调整方案及替代治疗可能性。
部分恶性肿瘤对特定靶向药物或化疗药物高度敏感,中断治疗可能显著影响生存期。临床决策需优先考虑肿瘤控制效果。
用药前需完善心电图、心肌酶谱和心脏超声检查,对已有冠心病、心力衰竭等基础疾病患者需采用风险评分系统量化评估。
发生心脏毒性后可考虑减量、延长给药间隔或更换心脏毒性较低的替代药物,如将蒽环类药物更换为脂质体剂型。
联合使用右雷佐生、β受体阻滞剂等心脏保护药物,并定期监测左室射血分数,必要时请心内科会诊协同管理。
用药期间建议保持低盐饮食、规律有氧运动,避免剧烈情绪波动,出现胸痛、呼吸困难等症状时立即停药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