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氨酚烷胺颗粒禁用于新生儿及1岁以下婴儿,12岁以下儿童须遵医嘱慎用,主要与药物成分对儿童肝肾功能的影响、神经系统副作用风险、用药剂量精准度要求及特殊疾病禁忌有关。
氨酚烷胺含对乙酰氨基酚和金刚烷胺,婴幼儿肝酶系统未发育完善,代谢能力不足,可能导致药物蓄积性肝损伤。
金刚烷胺成分可能通过血脑屏障,引发婴幼儿震颤、兴奋等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严重时可导致抽搐。
儿童体重差异大,颗粒剂型分装精度有限,自行服用易导致过量中毒或剂量不足,须严格按体重计算给药。
患有癫痫、肾功能不全、遗传性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的儿童禁用,可能诱发癫痫发作或溶血性贫血。
儿童发热建议优先采用物理降温,必须用药时应选择单一成分的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液,并严格遵循儿科医师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