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高血压患者在血压控制良好的情况下可以怀孕,但需在孕前、孕期及产后全程接受严密监测和医疗管理。主要风险包括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加重、胎盘功能异常、胎儿生长受限等。
计划怀孕前需进行心血管系统评估,由医生调整降压方案至妊娠安全药物,如甲基多巴、拉贝洛尔等,停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等致畸药物。
妊娠期间每周监测血压,每月评估肝肾功能,每4周进行胎儿超声检查,重点关注子宫动脉血流和胎儿生长发育指标。
孕期可继续使用甲基多巴、拉贝洛尔等B级降压药,避免使用利尿剂,当出现蛋白尿或血压骤升时需及时住院治疗。
根据病情选择37-39周终止妊娠,严重合并症者需提前剖宫产,产后仍需持续监测血压变化,防范子痫前期延迟发作。
建议备孕前3个月开始补充叶酸,孕期保持低钠高蛋白饮食,每天监测血压并记录,出现头痛、视物模糊等先兆子痫症状需立即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