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体温超过38.5摄氏度且伴有明显不适时,可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布洛芬。实际用药时机需结合发热原因、孩子精神状态、基础疾病等因素综合判断。
布洛芬通常用于38.5摄氏度以上的发热,但家长需注意体温测量准确性,避免因测量误差导致用药不当。
即使体温未达38.5摄氏度,若孩子出现精神萎靡、拒食或持续哭闹,家长需及时就医评估而非自行用药。
有脱水症状、肾功能异常或哮喘病史的儿童,家长需严格遵循医嘱调整用药方案,布洛芬可能加重原有病情。
水痘或消化道出血患儿禁用布洛芬,家长需选择对乙酰氨基酚等替代药物,用药前必须核对药品说明书禁忌症。
家长应记录发热持续时间、伴随症状及用药反应,发热超过72小时或出现抽搐、皮疹需立即急诊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