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颈癌早期通常需要20-30次放疗,实际次数受到肿瘤分期、放疗方案、个体耐受性、治疗效果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早期宫颈癌指ⅠA-ⅡA期,病灶局限在宫颈或轻微侵犯阴道上段,此时放疗次数相对较少;若存在淋巴结转移或局部浸润较深,可能增加放疗次数。
单纯体外放疗需25-28次,若联合腔内近距离放疗可减少体外照射次数至20-23次,两种方式结合能提高靶区剂量同时保护正常组织。
患者对放疗副反应的耐受程度影响治疗连续性,出现严重放射性肠炎或骨髓抑制时需暂停放疗,可能导致总疗程延长。
治疗中期通过影像学评估肿瘤退缩情况,若完全缓解可考虑缩短疗程,若残留病灶明显则需追加次数或调整放疗技术。
放疗期间建议保持高蛋白饮食,每日补充足量水分,避免辛辣刺激食物,同时配合阴道冲洗等护理措施降低感染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