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心力衰竭分级主要依据纽约心脏协会心功能分级,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四个等级。
体力活动不受限制,日常活动不引起过度乏力、呼吸困难或心悸等症状,心脏结构已有异常但功能尚可代偿。
体力活动轻度受限,休息时无症状,日常活动如快走、上楼梯时可出现乏力、心悸或呼吸困难,休息后缓解。
体力活动明显受限,轻微活动如穿衣、洗漱即可诱发气促、乏力等症状,休息后症状可减轻,但活动耐量显著下降。
不能从事任何体力活动,休息状态下也存在呼吸困难、端坐呼吸或水肿等表现,任何活动都会加重不适,需及时就医治疗。
建议心衰患者低盐低脂饮食,每日监测体重与尿量,适度进行散步等有氧运动,戒烟限酒,遵医嘱规律服药并定期复查心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