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耐量筛查主要通过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完成,具体步骤包括空腹采血、口服葡萄糖溶液、定时多次采血,主要检测空腹血糖及糖负荷后血糖水平。
筛查前需空腹8-12小时,首次静脉采血检测基础血糖值,空腹血糖≥7.0mmol/L可能提示糖尿病。
口服含75克葡萄糖的溶液,妊娠期筛查使用50克,5分钟内饮完,记录服用时间作为计时起点。
服糖后1小时、2小时分别采血,妊娠期需增加3小时检测,观察血糖峰值及回落情况。
2小时血糖≥11.1mmol/L可诊断糖尿病,妊娠期任一时刻血糖超标均需进一步评估。
检查前3天保持正常饮食与活动量,避免剧烈运动或应激状态,采血期间静坐禁食禁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