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分类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可分为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子痫、慢性高血压合并妊娠、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五类。
1、妊娠期高血压
妊娠期高血压是指妊娠20周后首次出现血压升高,收缩压≥140毫米汞柱或舒张压≥90毫米汞柱,产后12周内血压恢复正常。患者通常无蛋白尿及其他器官功能损害表现,可能与胎盘形成异常、血管内皮功能障碍等因素有关。治疗以休息、左侧卧位、镇静为主,必要时遵医嘱使用拉贝洛尔片或硝苯地平控释片控制血压,定期监测血压及胎儿情况。
2、子痫前期
子痫前期是在妊娠期高血压基础上出现蛋白尿或其他器官功能损害,表现为尿蛋白≥0.3克/24小时或随机尿蛋白阳性,可能伴随血小板减少、肝功能异常、肾功能损害等症状。发病机制涉及胎盘缺血、全身小动脉痉挛等,需住院治疗并密切监测,可遵医嘱使用硫酸镁注射液预防抽搐,联合甲基多巴片控制血压,严重者需终止妊娠。
3、子痫
子痫为子痫前期患者发生的无法用其他原因解释的抽搐,是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严重的阶段。典型表现为全身强直-阵挛性发作,可能并发脑出血、胎盘早剥、胎儿窘迫等。需立即静脉推注硫酸镁注射液控制抽搐,同时使用尼卡地平注射液快速降压,稳定后尽快终止妊娠以挽救母婴生命。
4、慢性高血压合并妊娠
慢性高血压合并妊娠指孕前已存在高血压或妊娠20周前确诊高血压,妊娠期未出现蛋白尿或器官功能损害。此类患者需在孕前调整降压方案,避免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等致畸药物,可换用拉贝洛尔片或硝苯地平缓释片,加强产前检查频率,警惕进展为子痫前期。
5、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
慢性高血压孕妇在妊娠20周后新出现蛋白尿或其他器官功能损害时称为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其病情进展快、预后较差。治疗需兼顾原发高血压控制与子痫前期管理,密切监测肝肾功能、凝血功能等指标,必要时使用乌拉地尔注射液降压,适时终止妊娠。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患者应保证充足睡眠,采取左侧卧位改善胎盘血流,每日监测血压并记录。饮食需低盐高蛋白,适量补充钙剂和维生素D,避免腌制食品及高脂饮食。每周测量体重,发现短期内体重增长过快或下肢水肿加重时及时就诊。定期进行胎心监护和超声检查,出现头痛、视物模糊、上腹痛等预警症状需立即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