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增70个县医院推广临床路径

健康报
本报讯
(记者冯立中)临床路径管理是科学合理施治、控制医药费用的一种好办法。在县级医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又是推行分级诊疗及其他医改项目的关键性措施。近日,安徽省卫生计生委下发做好县级公立医院临床路径管理推广工作的通知和县级公立医院临床路径管理推进工作实施方案,提出要在
70
个县推行临床路径,并公布了今后
2
年的实施时间表。根据这份时间表,到
2017
年年底,该省力争实现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县级医院
70%
的出院患者实施临床路径管理。
自
2014
年起,安徽省在宁国市、天长市、桐城市、太和县、庐江县和怀宁县开展了县级公立医院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此次,安徽省从试点县医院已实施的
112
个临床路径病种中遴选出
100
个,在全省
70
个县级公立医院全面推广,要求每个县医院实施病种不少于
50
种。为此,该省提出:
2016
年,各县级医院要在
50
个病种的基础上逐步扩大临床路径范围,到年底实施病种不少于
80
种;到
2017
年年底,力争实现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县级医院
70%
的出院患者实施临床路径管理。
在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同时,安徽省要求在医疗费用、平均住院日、药占比、抗菌药物使用、单病种付费等方面有所突破:住院病例次均费用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或增幅不超过当年度
CPI
指数;平均住院日较上年同期降低;到
2017
年年底,药占比降到
30%
,每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消耗的卫生材料费逐步降到
20
元以下;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
60%
,门诊患者抗菌药处方比例不超过
20%
,急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
40%
,抗菌药物使用强度控制在每百人天
40DDDs
(抗菌药物使用强度)以下;辅助用药使用量不断下降;临床路径管理的病种全部纳入新农合按病种付费(外伤、分娩除外),并实行动态调整机制。
安徽省要求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县医院建立和完善临床路径管理规章制度,与新农合单病种付费进行有效衔接。该省同时规定,骨瓜提取物注射液、小牛血清去蛋白提取物注射液、注射用红花黄素、注射用脑蛋白提取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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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辅助药品不能纳入临床路径。此外,该省提出,单病种付费中节约的费用,原则上按照不低于
60%
的比例奖励给医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