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光手术治疗近视眼的后遗症

激光手术治疗近视眼可能引发干眼症、夜间眩光、角膜混浊、屈光回退、角膜扩张等后遗症。术后护理与个体差异是影响后遗症发生的关键因素。
激光手术会暂时性破坏角膜神经,导致泪液分泌减少。约30%患者术后3个月内出现眼睛干涩、异物感,可通过人工泪液缓解。严重者需长期使用环孢素滴眼液促进神经修复。
角膜切削改变光线折射路径,夜间瞳孔扩大时易出现光晕、星芒现象。多数患者6个月后逐渐适应,驾驶者需避免夜间行车。严重眩光者可配戴防蓝光眼镜辅助。
角膜基质层愈合过程中可能形成雾状混浊,表现为视力模糊。轻度混浊可用糖皮质激素滴眼液控制,重度混浊需进行PTK激光治疗。术前角膜厚度不足者风险更高。
角膜重塑过程中可能发生度数反弹,高度近视患者更易出现。回退超过100度者可考虑二次增效手术,但需间隔1年以上。术后规范使用阿托品滴眼液可抑制回退。
极少数患者因角膜结构异常导致进行性变薄膨出,表现为视力急剧下降。需立即停用激素类滴眼液,严重者需进行角膜交联术或移植术。术前角膜地形图筛查可有效预防。
术后3个月内避免游泳、揉眼等行为,每日使用医用生理盐水清洁眼睑。饮食需增加深海鱼、胡萝卜等富含维生素A的食物,室内湿度建议保持在40%-60%。规律进行远近交替视物训练,每用眼20分钟需远眺6米外景物20秒。术后1年内每3个月复查角膜地形图,出现持续眼痛、视力骤降需立即就医。高度近视患者即使手术成功后仍需避免剧烈对抗性运动,终身警惕视网膜脱离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