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疗的皮肤损伤如何护理

放疗的皮肤损伤可通过保持皮肤清洁、避免摩擦刺激、使用保湿剂、预防感染、及时就医等方式护理。放疗引起的皮肤损伤通常表现为红斑、干燥、脱屑、瘙痒、溃疡等症状,可能与放射线直接损伤皮肤细胞、局部微循环障碍、继发感染等因素有关。
放疗期间需每日用温水轻柔清洗照射区域皮肤,避免使用肥皂、酒精等刺激性清洁产品。清洗后轻轻拍干水分,不可用力擦拭。选择宽松透气的纯棉衣物减少摩擦,禁止抓挠或撕脱皮屑。若皮肤出现破损,可遵医嘱使用生理盐水冲洗后涂抹莫匹罗星软膏预防感染。
照射区域皮肤应避免阳光直射、冷热刺激及机械性摩擦。禁止使用胶布、热敷或冰敷,外出时需采取物理防晒措施。颈部放疗者应避免佩戴项链,腋下放疗者需抬高上肢促进淋巴回流。乳房放疗患者建议穿戴无钢圈软质内衣,髋部放疗者坐卧时使用环形坐垫减轻压力。
皮肤干燥脱屑时可选用不含香料、酒精的医用保湿剂,如凡士林软膏、尿素乳膏或含透明质酸的敷料。建议在放疗后1小时涂抹,每日2-3次。若出现放射性湿性皮炎伴渗液,需改用水胶体敷料或磺胺嘧啶银乳膏。使用前应咨询医生,禁止自行涂抹偏方或化妆品。
皮肤破损处可遵医嘱外用抗菌药物,如复方多粘菌素B软膏、夫西地酸乳膏等。出现脓性分泌物、发热等感染征象时,需及时就医进行细菌培养并口服头孢克洛分散片等抗生素。糖尿病患者需加强血糖监测,免疫力低下者应避免接触传染源。
若皮肤出现大面积水疱、深溃疡、坏死或持续疼痛,需立即返院处理。三级放射性皮炎可能需联合使用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凝胶、藻酸盐敷料等促进愈合,严重者需暂停放疗并行清创术。治疗期间定期复查血常规,营养不良者需补充蛋白质和维生素A、C。
放疗期间应保持高蛋白、高维生素饮食,每日饮水1500-2000毫升,避免辛辣刺激性食物。皮肤护理需持续至放疗结束后1-2个月,直至损伤完全修复。建议记录皮肤变化情况,每周拍摄患处照片供医生评估。保持乐观心态,可通过冥想、音乐疗法减轻焦虑,睡眠时抬高患肢减轻水肿。严格遵循医护指导,不可擅自调整治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