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服糖耐量试验的方法及标准
口服糖耐量试验是通过口服葡萄糖负荷后检测血糖变化来评估胰岛功能的标准方法,其诊断标准为空腹血糖≥7.0mmol/L或餐后2小时血糖≥11.1mmol/L。
试验前需空腹8-12小时,禁食期间仅可饮水。晨起抽取空腹静脉血后,将75g无水葡萄糖溶于300ml温水中5分钟内饮完。从饮糖水第一口开始计时,分别于30分钟、60分钟、120分钟抽取静脉血检测血糖值。妊娠期妇女需使用100g葡萄糖负荷量,采血时间点增加至4次。试验过程中需静坐禁烟,避免剧烈活动干扰结果。试验前3天每日碳水化合物摄入量应≥150g,停用可能影响糖代谢的药物如糖皮质激素、利尿剂等。血糖检测需采用静脉血浆葡萄糖氧化酶法,毛细血管血糖仪结果仅作参考。
试验后建议进食富含优质蛋白和膳食纤维的食物如鸡蛋、燕麦等,避免立即摄入高糖饮食。若结果异常应于内分泌科复查,确诊糖尿病者需制定个性化饮食运动方案,定期监测糖化血红蛋白。妊娠期糖耐量异常孕妇需营养科会诊调整膳食结构,控制孕期体重增长在11-16kg范围内。所有受试者试验后出现心慌出汗等低血糖症状时,应立即进食糖果并监测血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