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食物中毒症状有哪些
轻微食物中毒症状主要有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晕乏力、低热、食欲减退等。食物中毒通常由细菌、病毒、毒素污染食物引起,需及时补液观察,必要时就医。
1、恶心呕吐
进食污染食物后1-6小时可能出现胃部不适,伴随反复干呕或呕吐物含未消化食物。这与金黄色葡萄球菌毒素刺激呕吐中枢有关,可少量多次饮用淡盐水防止脱水。
2、腹痛腹泻
脐周阵发性绞痛伴水样便是常见表现,多由沙门氏菌、副溶血弧菌等引发肠黏膜炎症。腹泻超过3次/天时可口服蒙脱石散保护肠黏膜,避免进食高糖高脂食物。
3、头晕乏力
毒素吸收可能导致全身倦怠、站立时眼前发黑,常见于肉毒杆菌或霉变食物中毒。建议立即停止进食可疑食物,平卧休息并监测血压变化。
4、低热
体温37.5-38℃多为机体免疫反应,常见于志贺氏菌、大肠杆菌感染。可用温水擦浴物理降温,若体温超过38.5℃需考虑细菌性痢疾等严重情况。
5、食欲减退
中毒后24小时内可能出现厌食、拒食,与胃肠功能紊乱有关。恢复期可先尝试米汤、藕粉等流食,逐步过渡到低渣半流质饮食。
发生轻微食物中毒后应暂停固体饮食12-24小时,每10分钟少量饮用含电解质的口服补液盐,避免牛奶、咖啡等刺激性饮品。注意观察尿量及精神状态,若出现持续呕吐、血便、意识模糊、少尿等症状,或症状超过24小时未缓解,需立即就医进行大便常规、血常规等检查。日常需加强食品卫生管理,生熟分开存放,肉类彻底加热,剩余食物冷藏不超过2天,外出就餐选择卫生条件良好的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