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期梅毒属于梅毒病程中较为严重的阶段,具有传染性强、症状明显的特点。若不及时治疗可能累及皮肤、黏膜、骨骼及神经系统,但通过规范治疗可有效控制病情。
二期梅毒患者血液、体液及皮损中含有大量梅毒螺旋体,通过性接触、母婴或血液传播风险较高。典型表现为全身对称性玫瑰疹、扁平湿疣及黏膜斑,伴随低热、淋巴结肿大等症状。需严格避免无保护性行为,并遵医嘱使用注射用苄星青霉素、普鲁卡因青霉素注射液等药物。
此阶段病原体已通过血液循环扩散,可能引发肝炎、骨膜炎、虹膜炎等并发症。部分患者出现虫蚀样脱发或甲沟炎,神经系统受累时可表现为头痛、听力下降。需完善脑脊液检查,必要时联合头孢曲松钠注射液治疗。
约25%患者表现为无症状潜伏梅毒,但仍具传染性。血清学检测显示RPR和TPPA双阳性是主要诊断依据。此类患者仍需接受足疗程青霉素治疗,防止进展为三期梅毒。
未经规范治疗者可能出现症状反复,表现为原有皮损再现或新发黏膜损害。复发多发生在治疗后1年内,与免疫抑制、药物剂量不足有关。需定期复查血清滴度,复发者需重复治疗并排除HIV合并感染。
早期规范治疗可使血清学转阴,治愈率达95%以上。治疗期间应避免饮酒,配合多西环素肠溶胶囊等替代药物完成疗程。性伴侣须同步筛查,治疗后第1年每3个月复查RPR滴度。
确诊二期梅毒后应立即开始治疗,治疗期间保持患处清洁干燥,避免搔抓皮损。日常需加强营养摄入,适当补充维生素B族和优质蛋白,规律作息以增强免疫力。所有贴身衣物应单独烫洗消毒,直至临床症状完全消退且血清学检测稳定。治疗后2年内须严格随访,监测可能出现的血清固定或神经梅毒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