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肺炎是胸部肿瘤放疗后常见的并发症,主要表现为肺部炎症反应和纤维化病变。放射性肺炎通常由放射线对肺组织的直接损伤引起,可分为急性放射性肺炎和慢性放射性肺纤维化两种类型。
放射线会损伤肺血管内皮细胞和肺泡上皮细胞,导致炎症因子释放、血管通透性增加和肺泡结构破坏。这种损伤在放疗后1-3个月最为明显,部分患者可能发展为不可逆的肺纤维化。
急性期主要表现为咳嗽、呼吸困难、低热等症状,严重者可出现呼吸衰竭。慢性期则以进行性呼吸困难为主要表现,伴有肺功能持续下降。胸部CT可见照射野内磨玻璃样改变或实变影。
放疗剂量、照射体积、联合化疗、既往肺部疾病等都是放射性肺炎的危险因素。老年患者、吸烟者以及合并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患者发生风险更高。
结合放疗病史、典型临床表现和影像学特征可作出诊断。需要排除感染性肺炎、肿瘤进展等其他原因引起的肺部病变。肺功能检查可评估疾病严重程度。
糖皮质激素是主要治疗药物,如泼尼松片、甲泼尼龙片等。严重病例可能需要氧疗或呼吸支持。慢性肺纤维化患者可尝试吡非尼酮胶囊或尼达尼布胶囊等抗纤维化药物。
放射性肺炎患者应注意避免呼吸道感染,戒烟并保持适度运动。饮食上建议高蛋白、高维生素饮食,保证充足营养。定期复查肺功能和胸部影像学检查,监测病情变化。出现呼吸困难加重时应及时就医,避免延误治疗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