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对胎儿可能有影响,可能导致流产、早产、死胎或先天性梅毒。孕妇感染梅毒后,病原体可通过胎盘传播给胎儿,影响胎儿发育。
梅毒螺旋体在妊娠早期即可通过胎盘感染胎儿,导致胎儿器官发育异常。妊娠前四个月感染风险相对较低,但随着孕周增加,胎盘屏障功能减弱,胎儿感染概率上升。未经治疗的孕妇将梅毒传播给胎儿的概率极高,尤其在二期梅毒活动期。胎儿感染后可能出现肝脾肿大、贫血、骨软骨炎等病变,严重时导致胎儿死亡。
少数情况下,孕妇在妊娠晚期感染梅毒且及时接受规范治疗,胎儿可能不受影响。孕期规范使用青霉素治疗可显著降低母婴传播风险。部分新生儿出生时无明显症状,但后续可能出现 Hutchinson 三联征、间质性角膜炎等迟发性表现,需长期随访观察。
所有孕妇应在孕早期进行梅毒筛查,确诊后立即开始青霉素治疗。妊娠期间需定期复查血清学指标,分娩后对新生儿进行严密监测。哺乳期母亲若接受规范治疗且无乳房破损,通常可安全哺乳。建议备孕前完成梅毒筛查,孕期避免高危性行为,发现感染及时就医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