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梅毒需要定期复查。梅毒的治疗效果和病情监测主要通过复查血清学试验完成,复查频率取决于分期、治疗方案及个体恢复情况。
早期梅毒患者治疗后每3个月复查一次非螺旋体抗体滴度,连续2年。若滴度下降4倍以上且无症状,可延长复查间隔。
晚期梅毒需每6个月复查血清学试验,持续3年。心血管或神经梅毒患者需结合影像学检查评估器官损害恢复情况。
妊娠期梅毒治疗后每月复查非螺旋体抗体滴度,直至分娩。新生儿需随访血清学检测排除先天性感染。
若滴度未下降或症状复发,需重新评估是否为治疗失败、再感染或血清固定状态,必要时重复青霉素治疗。
复查期间应避免性接触直至医生确认治愈,保持规律作息有助于免疫力恢复,所有性伴侣需同步筛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