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心脏病患者在病情稳定时可以乘坐飞机,但需提前评估心肺功能并备好急救药物,主要影响因素有心功能分级、近期发作史、航班时长、舱内气压变化。
心功能Ⅰ-Ⅱ级患者通常可耐受飞行,Ⅲ级患者需医生评估,Ⅳ级患者禁止乘机。建议携带硝酸甘油等急救药物。
急性心肌梗死6周内、不稳定型心绞痛发作2周内不宜飞行。合并严重心律失常者需心电图监测稳定后再出行。
超过4小时的长途航班可能增加静脉血栓风险,建议选择靠过道座位,每1-2小时活动下肢,穿戴弹力袜。
机舱低压环境可能诱发心肌缺氧,慢性心衰患者需提前调整利尿剂用量,避免高空水肿加重。
乘机前应进行运动负荷试验评估,备齐阿司匹林、美托洛尔等常规药物,飞行中避免饮酒并保持情绪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