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筛查主要通过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空腹血糖检测、随机血糖检测、糖化血红蛋白检测等方法进行。
孕妇在妊娠24-28周时口服75克葡萄糖,检测服糖后1小时和2小时的血糖水平,若任一结果超过标准值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
要求孕妇空腹8小时后采血检测,空腹血糖值达到或超过5.1毫摩尔每升时需进一步检查。
孕妇在任何时间点检测血糖值达到或超过11.1毫摩尔每升,且伴有典型糖尿病症状时可作为诊断依据。
反映近2-3个月平均血糖水平,可作为辅助诊断指标,但妊娠期糖尿病筛查中不作为首选方法。
建议所有孕妇在孕中期按时完成妊娠期糖尿病筛查,发现异常及时就医,通过饮食控制和适当运动管理血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