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使用催产素的情况主要有产程停滞、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胎膜早破、过期妊娠等。催产素的使用需严格遵循产科指征,由医生评估母胎状况后决定。
宫缩乏力导致产程超过20小时,可能引发胎儿窘迫。医生会静脉滴注缩宫素加强宫缩,同时监测胎心变化。
重度子痫前期或子痫需终止妊娠时,若宫颈条件不成熟,可能配合前列腺素制剂使用催产素引产。
破水超过12小时未临产,为降低感染风险,在无禁忌证情况下可考虑催产素引产。
妊娠超过42周胎盘功能减退,需评估宫颈成熟度后决定是否使用催产素诱发宫缩。
使用催产素期间需持续胎心监护,孕妇应保持左侧卧位,出现剧烈腹痛或胎心异常需立即告知医护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