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检一般需要每4周进行一次,实际频率受到孕周、妊娠风险、孕妇健康状况、胎儿发育情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妊娠12周前建议进行首次全面产检,确认宫内妊娠及胎儿存活情况,之后每4周复查一次。
2、孕中期:
妊娠13-28周保持每4周检查频率,重点监测胎儿生长发育指标及母体并发症筛查。
妊娠28-36周调整为每2周检查,重点关注胎位、胎盘功能及妊娠并发症预防。
4、临产期:
妊娠36周后需每周产检,评估分娩方式并做好分娩准备,高危孕妇可能需增加检查频次。
孕妇应遵医嘱定期产检,保持均衡饮食和适度运动,出现腹痛、阴道流血等异常症状需立即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