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两个月通常可以进行药物流产,但需在医生严格评估后实施。药物流产适用于孕49天内的早期妊娠,实际可行性受孕囊大小、着床位置、孕妇健康状况等因素影响。
药物流产最佳时间为停经49天内,孕两个月可能接近临界值,需超声确认孕囊直径是否小于25毫米。
异位妊娠、肾上腺疾病、长期服用激素药物等情况禁止药流,需通过血HCG和B超排除禁忌。
严重贫血、哮喘、青光眼等全身性疾病患者需谨慎,医生会综合评估肝肾功能及凝血功能。
药流后需复查确认妊娠组织完全排出,不完全流产发生率约10%,可能需清宫手术干预。
药物流产需在医生监护下使用米非司酮配伍米索前列醇,流产后应休息两周并避免盆浴,出现大出血或发热需立即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