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服用一般建议7-14天后暂停2-3天,具体间隔时间需根据药物性质、个体体质、病情阶段、医嘱调整等因素综合判断。
含毒性成分或峻烈药性的中药需缩短连续服用周期,如附子、乌头类方剂通常不超过7天,而补益类方剂可适当延长。
儿童、老年人及肝肾功能异常者代谢能力较弱,建议缩短服药周期;体质敏感者出现舌苔厚腻、食欲减退等反应时应立即停用。
急性症状缓解后需调整用药方案,慢性病治疗期间可遵医嘱采用服5天停2天的间歇疗法,避免药物蓄积。
复诊时医师会根据舌脉变化及疗效评估调整方剂,不同治疗阶段需严格执行医嘱规定的用药周期。
服药期间应记录身体反应,避免与药性相克的食物,出现不适及时就医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