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主要包括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子痫、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以及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五种类型。
妊娠20周后首次出现血压升高,收缩压≥140毫米汞柱或舒张压≥90毫米汞柱,无蛋白尿及其他器官功能损害,产后12周内血压恢复正常。
妊娠期高血压基础上出现蛋白尿或其他器官功能障碍,可能与胎盘缺血、血管内皮损伤等因素有关,表现为头痛、视物模糊等症状。
子痫前期患者出现不明原因抽搐,属于产科急症,需立即终止妊娠并控制抽搐,可能伴有脑水肿、肝肾功能异常等严重并发症。
孕前已存在高血压的孕妇在妊娠20周后出现蛋白尿或器官功能损害,病情进展快,需密切监测血压及胎儿情况。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患者应保证充足休息,低盐饮食并定期监测血压变化,出现头痛、视物模糊等症状需立即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