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心脏病患者易在妊娠32-34周、分娩期及产后3天内发生心力衰竭,主要与血容量负荷增加、血流动力学变化、心脏代偿能力下降、围产期应激反应等因素有关。
此阶段孕妇血容量达高峰,较孕前增加超过40%,心脏前负荷显著增加,可能诱发呼吸困难、下肢水肿等症状。需限制钠盐摄入并监测体重。
宫缩时心排血量增加,第二产程屏气动作导致回心血量骤增,可能引发急性肺水肿。建议采用硬膜外麻醉减轻心脏负荷。
子宫收缩使大量血液回流,循环血量短期内增加,可能伴随心悸、端坐呼吸。需持续心电监护并控制输液速度。
链球菌感染等可能诱发感染性心内膜炎,表现为发热、新发心脏杂音。需预防性使用抗生素如青霉素、头孢曲松。
妊娠合并心脏病患者应定期进行胎心监护和心脏超声检查,避免过度劳累,出现气促或夜间阵发性呼吸困难需立即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