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治疗一般需要连续注射7-14天,实际疗程受到感染分期、药物敏感性、患者免疫状态、是否合并并发症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1、早期梅毒
一期或二期梅毒通常采用苄星青霉素肌注,每周1次共2-3次,治疗期间需监测血清抗体滴度变化。
2、晚期梅毒
潜伏梅毒或三期梅毒需延长疗程至3周,可能伴随神经或心血管损害,需联合脑脊液检查评估疗效。
3、青霉素过敏
对青霉素过敏者可选用多西环素或头孢曲松替代,但需延长治疗周期至28天并加强随访。
4、特殊人群
孕妇或HIV感染者需调整剂量并延长观察期,新生儿先天性梅毒需静脉给药10天以上。
治疗期间禁止性接触并通知伴侣共同筛查,完成疗程后每3个月复查血清试验至抗体转阴。